贪官的“奇葩”人生哲学——“做官就是做生意
发布时间:2024-06-19 07:18 浏览次数:次
“一诺千金”是蔡聪在“朋友圈”给人印象最深的,他的直爽在处级贪官中犹如“凤毛麟角”———小到帮老板租地、购买物资,大到为房地产商销售100多套商品房给政府,但凡有好处,蔡聪均不拒绝,因为在他的人生哲学里,做官就是做生意,帮人必须有回报!案发后,这个对老板“一诺千金”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原副县长被法院认定受贿268万多元、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63万多元,获刑十五年。
现年52岁的蔡聪祖籍广东佛山,1983年7月从广东省交通学校毕业后离乡至广西梧州市,从市政工程处普通职员至梧州市藤县副县长,蔡聪耗时28年。其间,辗转矿泉水公司、房改办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市政管理局、国资委、城司任职。
蔡聪与老板进行的权钱交易始于1999年。彼时,蔡刚获权力不久,任梧州市房改办开发科科长兼市经济适用房开发公司经理。为蔡创造“发财机会”的,系梧州市A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莫某。早在1998年,莫便打算开发原属梧州市某单位的地块。1999年,莫经朋友介绍认识蔡后,请求蔡帮忙。
得益于蔡的帮忙,莫的项目开展顺利。1999年8月,为感谢蔡,莫送给他一个70多平方米的商铺,价值约28万元。
之后,蔡聪又做了一宗“大生意”(下文另表),然后沉寂。2010年7月,蔡聪从梧州市国资委至藤县任副县长,分管土地、规划、城建工作,重启他的“暴富”之旅。
任上,蔡聪共做了5单“生意”,交易的对象均系房地产商,有3人来自梧州本土,其一系梧州市B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潘某。
44岁的潘某来自梧州市苍梧县,2009年进入藤县一个商住项目。2010年,彼时蔡聪已任分管土地、城建的藤县副县长。潘与蔡搭上线后,蔡很够“朋友”,拆迁遇到困难时,多次带领相关部门到现场办公,并在各个环节“打招呼”。
潘自然“知恩图报”。2010年年底,获悉蔡在梧州某酒店吃饭后,潘赶了过去,奉上5万元现金和一些名酒:“过年了,送些礼物给你。”
有一次,在蔡家的客厅,潘汇报自己的“困难”之后说,他给蔡带来了17万元现金。
还有一次,潘到蔡的办公室请求支持,蔡跟他聊起:“家里的皮沙发时间久了,猫又经常爬在上面,都快烂了。”然后感叹说早几天去市场看,发现红木沙发太贵了,一般的就要10多万元,稍微好一点的要几十万元,甚至100多万元。潘当即表态他来买一套。几天后,潘便送给蔡30万元“买沙发的钱”。
与潘某同龄的黄某则是土生土长的藤县人,房地产公司老板。2007年7月,黄某土地转性办手续遇到困难,经人牵线约到蔡吃饭,结束后将几瓶好酒和20万元现金放入蔡的车后备厢,请求蔡帮忙。蔡一边道谢,一边许诺星期一上班后即帮黄处理好。果然,星期一上班后,蔡便签字同意黄的由划拨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申请。同年9月29日,黄某获得土地使用权证。
蔡聪的最大一笔“生意”,来自其佛山老乡吕某的关照。63岁的吕某2005年涉足梧州房地产。
2008年,吕某公司开发的楼盘发售,彼时正值房地产发展低潮,销售情况差,资金难回笼,偿还银行贷款的压力陡增。
正当吕某为此心焦时,时任梧州市城司总经理的蔡聪找上了门。蔡告诉他,城司可以一次性向吕的公司购买100多套房子,但吕须给其总销售款1%的好处。城司要这100多套房子何用?原来是梧州市政府打算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商品房作为“三冲”(冰泉冲、石鼓冲、平民冲)危旧房改造项目安置房,具体实施由城司负责。
与几个股东商量后,吕同意蔡的条件。得益于蔡提供的报价情况,吕某公司开发的楼房顺利进入梧州市政府的收储名单。
此后,在蔡的“协调”下,2009年5月8日、18日,城司与E公司签订协议,分别购买E公司开发的“xx星座”93套房、“xx居”37套房。城司为此支付了3000多万元,对吕某公司来说无疑是及时雨。
同年6月,蔡找到吕某,要求为其在广州买套房子作为兑现之前约定的好处费。吕便建议说,买广州市番禺区的房子最好,升值空间大。蔡采纳后,找到二姐,说想在广州番禺区买一套商品房,想以她的名义购买,二姐同意。
同月28日,蔡与二姐及吕一起前往番禺,最后选定了一套面积为147平方米、价值86万元的房子。蔡交了1万元定金后,让二姐与开发商签了协议。此后,吕便成为蔡的“提款机”:15万元、25万元、8.2万元、2.4万元、34.4万元……
2010年,蔡交给其叔16万元装修这一房子。2011年,害怕出事,蔡转了35.4万元给吕某,要求吕某取出后再给他,企图以此方式掩盖其受贿事实。几个月后,蔡至广州,吕某遂将这35.4万元取出给他:“你为我们公司楼盘的销售尽了很大的力,番禺的房款还是由我们公司支付就行了。”
蔡聪的权钱交易“生意”中,最具胆识进行风险决策的无疑是与广东老乡吕某某做的那一笔。
F公司建设一处小区,吕某某希望蔡帮忙调整一下规划,把楼层建高些,蔡答应尽量帮忙。在蔡准备走的时候,吕递给他一个装有5万元的信封。2011年1月,吕再次将蔡约到工地,又送了5万元。
2012年1月的一次饭局中,吕终于等到了想要的结果,蔡告诉他:“你们公司项目规划调整方案通过了县规划委员会的审批。”为此,吕又送给他10万元。
2012年6月左右,国土部门开展闲置土地清理。吕听说A地块二期和B地块被列入清理范围,赶紧找蔡帮忙。蔡转身交代县国土局:“F公司地块是比较大的项目,我们应该帮忙推进,该项目土地闲置的问题就不要进行查处和处罚了。”由于蔡的干预,导致该局没有对已闲置4年多的地块进行处罚,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63万多元。
与上述地产商相比,区某可能属最“无辜”的一个。51岁的区某系贵港市G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,2010年与蔡聪结识。早在2008年12月,区以1200多万元竞得藤县看守所、拘留所、强制戒毒所旧址地块,打算建设“xx花园”。但由于新的看守所还没有建成,区一直没有办法取得土地开发。
2011年年底的一个周末,区赶到梧州将蔡约了出来,希望蔡帮忙推进“xx花园”的土地交付,并送给蔡5万元。蔡答应,找国土局领导索要有关“xx花园”项目土地的拍卖资料了解清楚后,蔡告诫国土局“那么久没有交付土地给开发商是构成违约的”,催促国土局尽快协调公安局建好新三所,将地块交付开发商。
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,心急如焚的区又送给蔡5万元。蔡收钱后告诉他,已跟相关部门协调过,会继续支持和关照。
2012年7月,新看守所建成,但区仍未拿到地块,于是又给蔡送去7万元。蔡让区放心,说地块很快就会移交给他,并表示会继续支持和关照他。果然,看守所搬迁没几天,藤县国土局即代表县政府将该地块移交给G公司。
2013年4月9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、受贿罪对蔡聪立案侦查。同月27日,蔡聪被传唤到案,次日被刑拘,5月9日被捕。
落网后的蔡聪,除了如实交代检察机关在初查阶段便已查实的收受F公司吕某35万元好处外,对另外收受的200多万元贿赂,均以“时间过去久远,都是老板找我,我从不联系老板,所以记不清他们名字、公司名称,甚至是哪一个地方的人”为由,只交代受贿金额,不交代具体送好处人员的姓名、公司和请托事项。
蔡以为,有了这一“铁布衫”,司法机关便奈何不了自己,未料被办案检察官的智慧粉碎。
办案检察官分析后认为,蔡在梧州、藤县两地任职多年中,且其和这两地的商人交往甚密,其以记不清为由拒绝交代行贿人具体情况,背后肯定有更大的权钱交易行为。办案检察官决定,从蔡分管的城建项目入手,逐一揭穿其谎言。败下阵来的蔡自知无路可逃,向办案人员要了笔和纸,写清楚其受贿数百万元的事实。
2013年12月9日,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终结此案,交由贵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2015年1月14日,贵港市中级法院认定蔡聪犯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,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。蔡聪不服,提出上诉。7月25日,自治区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9月,蔡聪被送往监狱服刑,开启漫长的牢狱生活。这是蔡聪从政之初怎么也没有想到的,自己的下半生竟然会与铁窗联系在一起。后悔,后悔,还是后悔!
“如果我早早下海,在商海里搏杀,我绝对是梧州房地产界的老大,现在正做得风生水起的xx老板,当年就是我教出来的。”自诩英才的蔡聪,竟算不出自己身陷囹圄的结局。而其可悲的结局再次佐证:官员和商人之间的“友情”,由于掺杂了权力和金钱,多半不长久,多半随着“事态的发展”暴露出来后,就多半会以“殇”结束。
经济建设,离不开商人。但是我们的官员,需正确“接触”商人。否则,“伤了自己”“殇了友情”,当然也断了仕途。